民法典產權未確定是否繳納房產稅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房產買賣的時候是要經過相關的手續的,但是很多時候房產并沒有經過確權,這樣的話就比較麻煩了。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在民法典中產權未確定是否繳納房產稅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民法典產權未確定是否繳納房產稅
是否辦理房產證并不是應否繳納房產稅的必要前提,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就應按有關規定繳納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不論是否取得房產證,若屬于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則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二、房產稅如何計算
1、房產稅的稅率
按照規定,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從價計征。實行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
2、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一是房產的計稅余值,二是房產租金收入。
(1)房產的計稅余值
按稅法規定,對于企業自用房產,應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
所謂房產的計稅余值,是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自然損耗等因素后的余額。
這里所說的房產原值,是指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的房屋的原價。
凡是在企業“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均以房屋原價扣除一定比例后作為房產的計稅余值。按照規定,企業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產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規定,對于企業出租的房產,應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租金收入是指企業出租房產所得到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于以勞務或其它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當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按規定計征房產稅。
3、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