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轉包嗎

導讀:
在我國農村中,對于土地性質是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對于農村土地承包行為來說,法律中規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轉包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轉包嗎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轉包,但要符合以下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二、土地轉包與轉讓的區別:
1、轉包是在不變更原承包人與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給第三方。
2、土地承包權或轉讓,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讓與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與村里經濟組織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實質就是賣了承包經營權。
3、轉包存在兩個承包合同關系,轉讓只存在一個承包合同關系。
4、轉包在不改變土地用途情況下不需要發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備案,不備案也不會因此無效;轉讓必須通過發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實現。因轉讓承包經營權實質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義務轉移必須取得發包方同意。
農村土地不能轉讓,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所有者不能買賣土地產權,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內有償出租或讓渡土地使用權;也不能隨意改變所屬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況確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時,也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既然不能轉讓,那土地轉讓和土地承包的區別也就無從說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