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什么情況下合同終止和撤銷

導讀:
合同是由民事主體在平等、自愿、合法等原則上簽訂的,而合同要依法成立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合同會終止或者被撤銷,那么民法典中哪些情況下合同終止和撤銷?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什么情況下合同終止和撤銷
民法典規定,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債務已經履行;債務相互抵銷;債權人免除債務等,而合同撤銷的情形包括合同基于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簽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二、合同終止的法律后果可能有什么
1、合同終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債權人不得主張合同債權,債務人也不再負合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同時,合同關系的終止,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從權利義務關系也歸于消滅。如抵押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等和主債權一樣也歸于消滅。
2、合同終止后,還應清理一切有關合同關系的手續,如負債字據的返還與注銷。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債權人應將負債字據返還于債務人。債權人如能證明字據滅失,不能返還,應向債務人出具債務消滅的字據。
3、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后對于了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應當注意的是,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算條款是合同中相對獨立的部分。所謂結算條款,就是當事人把某個時期的各項經濟收支往來核算清楚的約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錢債務的了解。同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法的條款一樣,合同中結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影響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