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承諾書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導讀:
大家最熟悉的一種雙方達成協議的方式就是簽訂合同,可是有些合同當中沒有約定的事項可能會以簽訂承諾書的方式來約定相關事宜,那么民法典中承諾書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下面將由大律網的小編為您解答這一相關問題。
一、民法典中承諾書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之外的承諾書也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滿足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后,沒有無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與是否在主合同內沒有直接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二、承諾的生效有哪些規定
1、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2、采用數據電文形勢訂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知道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3、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