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優先權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價款優先權怎樣行使?

導讀:
工程款優先權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價款優先權怎樣行使?
在實踐中,工程承包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發包人支付價款,承包人負責建設工程。但是在工程建設完成后,發包人并不能如期付款,那么就可該工程進行折價或拍賣,承包方享有工程款優先權。那么工程款優先權是什么意思呢?
網友咨詢:
建筑工程價款優先權是怎么回事,怎樣行使?
四川雄泰律師事務所楊鷗律師解答:
建筑工程價款優先權是指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依據合同的規定,建設單位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承包方可以進行催告,經過催告仍然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請求拍賣工程償還工程價款。
楊鷗律師補充:
工程款優先權的相關法律規定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楊鷗律師總結: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范圍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人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預期利潤和違約金。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所墊付的費用是否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律師認為,該部分費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則按約定,如無特別約定,應當具有優先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6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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