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欠款

導讀:
如何應對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欠款
拖欠工程款問題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90年代以后愈演愈烈。據有關部門統計,1990年全行業被拖欠的工程款為36億元,1995年,全行業拖欠工程款為600億元,到了2003年底,全國建設項目累計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3600多億元,其中已竣工項目拖欠1700多億元,涉及到12.4萬個項目。在拖欠的工程款中,政府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問題尤為嚴重。
2004年以來,中央、地方各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成績卓著,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欠款部分。據建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9月5日,中國累計清償2003年以前竣工項目拖欠工程款1410億元,占拖欠總額1860億元的75.82%。其中,清償2003年以前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512億元,占政府投資工程拖欠總額705億元的72.62%。
鑒于我國政府已采取了大規模的清理拖欠工程款的行動,尤其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款,因此,本文的作者作為從事建筑房地產領域法律服務多年的律師,從現實情況出發,僅從建筑施工企業如何應對非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的拖欠,來闡述工程欠款問題。
一、非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非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的產生,既有建設市場方面的原因,又有建設單位方面的原因,還有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的原因,建設市場方面的原因由政府用行政手段來規范,本文僅闡述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方面的原因:來源:考試大網
建設單位方面導致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1、簽約主體不合法。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是被批準建設工程的法人主體,而實際履行中,發包方往往以無法人資格的“籌建處”、“指揮部”、“項目部”等臨時機構名義對外簽訂建設工程合同,致使工程的建設主體不明,造成建筑施工企業無法向真正的建設單位追索工程欠款。
2、搞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施工圖紙修修改改,工程量變化很大,甚至超過合同額,建設方口頭承諾對工程增量不與書面確認,竣工后導致結算糾紛,這是造成拖欠工程款的一個重要原因。
3、投資不落實、資金不到位。要么超過自身資金承受能力上項目造成了工程款拖欠,要么要求承包方帶資承包工程和墊款施工,轉嫁投資缺口。
4、非法發包工程。發包方違反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不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私下簽約發包工程,或者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手續違法,使實際施工的單位在工程竣工后也無法追索工程款,有苦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