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的勞資

導讀:
律師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的勞資
律師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的勞資管理的法律服務
1、為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提供勞資法律培訓
提供最新《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江蘇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法律講座:08年元月1日已生效《勞動合同法》理解與適用講座,讓企業相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能最簡明的理解和適用勞動法合同法,并與企業實際情況相結合;08年5月1日已生效《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理解與適用講座,讓企業相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能最簡明的理解和適用《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并了解勞動案件的處理程序與以前所有區別,應注意的問題,對企業的影響;《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條款對應的區別,并提供對照文本,和《勞動合同法》英文文本;《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理解與適用法律講座;《江蘇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關于執行勞動合同法相關民主程序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司法解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規定,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會議紀要的講解。
2、為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提供勞資用工法律風險防范方案
律師定期了解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勞動合同訂立、履行情況,幫助規范其用工行為,使企業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不合法引起的風險;指導勞資工作人員提高收集證據技巧,指導運用規章制度進行科學管理,避免、減少處理違紀員工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承擔的舉證風險;
協助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預防因勞資管理引起的勞動爭議,協助進行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等工作;協助公司申報內部規章制度備案和申報采用綜合工時和經濟性裁員審批手續;協助公司做好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續簽工作和勞動合同終止工作;進行律師見證,簽發律師函;根據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勞動合同見證和其他有關勞動事務。
律師還應合理提示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的勞動用工,責任主體為建筑施工企業,由項目部或建筑施工企業雇用的各類工作人員,一般依法形成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仍然適用《勞動合同法》雙倍支付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
3、為公司修改勞動合同文本,提供勞動人事制度管理和員工手冊編制修改法律服務
律師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實際用工狀況修改勞動合同和各類內部項目經理承包協議等
律師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實際用工狀況,起草相關技術人員的《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為采購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起草《廉潔協議》等。
律師為公司起草、修改和審查規章制度,幫助公司建立健全各類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制定企業有關用工、工資分配、福利保險等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
4、為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部處時處理和協調工傷、勞務、勞動糾紛等。
本文所淺述內容具有一定的共性,在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與工程項目中都會遇到,但是一家建筑施工企業,不僅僅只涉及到以上法律服務,在項目施工中還會涉及到諸如擔保、保險、損害賠償、工傷、勞務糾紛等,建筑施工企業在迅速發展與規模擴張中,還涉及企業并購,對外投資合作,公司治理,均需有專業律師團隊的參與。我們認為,為施工企業提供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僅僅某個專業律師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律師事務所的整體參與提供綜合法律服務。隨著國家對建筑市場整頓力度的加大,建筑市場和用工都將逐步步入正軌,律師事務所為建筑施工企業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大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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