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對策

導讀:
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對策
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對策
實現觀念上的創新
加強施工管理創新的關鍵因素是企業高層管理者的重視。此外,還要加大投入經費和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不斷加強意識的創新,以創新的思維來管理企業,也即是立足于市場的需求,充分認識管理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筑企業應當將施工管理創新擺在重要地位,實現觀念上的創新,將創新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項目施工管理并不是要采取一種固定的模式,而是要尋找一種能與實際相符合的模式,并不斷地發展創新,這種模式就是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管理模式。創新方案還要符合企業的實際狀況和內在要求,要在時代發展的基礎上,根據創新原則來制定創新方案。
實現組織機構的創新
建筑企業在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為國家以及國民經濟的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在施工管理中,將項目作為合同來簽訂,然后再對其進行管理,合同簽訂后,項目經理部進而產生,并在合同終止后也隨之終止。項目經理部代表著建筑施工企業,但其本身卻不是企業,不能承擔明確的責任。項目部在施工的過程中,只考慮其局部自身利益,沒有將企業的發展與部門運作聯系在一起,從而給企業造成隱患。項目經理擁有對人、財、物的處置權,以及決策指揮權,但企業對經理缺乏制約作用。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會同時進行多個項目的施工,因此,很難協調企業、項目、職工三者間的利益關系,而這些問題都需要通過加強創新來解決。筆者認為應當將建筑項目施工管理的內容進行主體和空間的延伸,從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投標競爭與市場跟蹤,以及獲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全過程出發,對項目的整個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體制的創新
對建筑項目施工管理的機制進行創新后,體制創新也要隨之開展。項目的生命周期為合同的履約期,項目部已經不僅是企業的派出機構,而是作為企業的分公司,并建立一套現代化的企業制度。
第一步就是建立有限責任制,用這種方法來界定項目部和企業各自的責任。然后是要確立企業法人的財產制度,讓項目部擁有邊界清楚的財產,并用邊界清楚的法人財產去承擔法人責任。第三就是要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由于項目部的分公司是由企業興建的,因此,要充分體現出企業法人的意志,形成來自企業的約束和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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