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利

導讀: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利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利
1.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能夠反映市場經濟規律。建筑產品雖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產品也是商品,與一般商品一樣在市場競爭中要受價值規律、供求規律和貨幣流通規律的支配,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不僅規定了反映工程實體的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對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雖然由有關部門定期發布價格指數對價格作以調整,但以此為依據形成的工程價格基本上屬于社會平均價格。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則把確定人、材、機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應價格的權力交給施工企業,有利于建筑產品在市場中形成價格,反映其真實價格。
2.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堅持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由政府有權部門在全國范圍內確定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原則、方法和必須遵守的原則,包括統一的項目編碼、統一的項目名稱、統一的計量單位、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等。同時留給企業自主報價、參與市場競爭的空間,將屬于企業性質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費及利潤由企業根據自身的技術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來確定,給企業充分選擇的權利,同時有利于企業精心控制成本,從而不斷的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和進步,并帶動整個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3.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場風險的合理分擔。由于建筑產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確定和變更因素非常多,建設的風險較大。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后,投標單位只對自己所報的成本、單價等負責,而對工程量的變更或計算錯誤等不負責任,因此由這部分引起的風險由業主承擔,這種格局符合風險合理分擔與責權利關系對等的原則。
4.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有利于招投標工作的進行。傳統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標底在招投標活動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準確與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標雙方的關注焦點。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淡化了標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價的作用,招標的原則是合理低價,由投標人自己掌握一個合理的臨界點,既要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又要報價最低以取得標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增加了招投標的透明度,更能進一步體現招投標過程中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敗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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