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屬于詐騙嗎

導讀:
陰陽合同屬于詐騙嗎:陰陽合同是套路貸最常見的特征,違法機構往往會披著現金貸的外衣,采用威逼利誘、哄騙等方式,誘使借款人簽下這種合同,
陰陽合同是套路貸最常見的特征,違法機構往往會披著現金貸的外衣,采用威逼利誘、哄騙等方式,誘使借款人簽下這種合同,比如借2.8萬,最終卻簽訂了一份借款5.6萬的合同,逾期一天10%違約金,已經超出了國家規定的范疇,屬于違法行為。
一旦借款人無力還款,貸款公司會進行暴力催收,甚至要求借款人以貸還貸或變賣房產還款,最終達到侵占借款人財產的目的。
總而言之,這種行為已經不是高利貸了,屬于套路貸,是一種詐騙行為。
遇到陰陽合同如何舉報
收集證據
將自己與貸款公司的聊天記錄、語音通話、視頻等以及轉賬記錄保留下來;現金交易則提供監控視頻、第三方證人等。
舉報投訴
去當地的金融辦、銀監會、派出所報案,反映情況。
套路貸有很多明顯的行為,大家一定要注意
放貸前的套路準備
在申請前,應該仔細查看合同規定,發現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拒絕簽字。套路貸在簽合同時給你挖了一個個坑,比如說抵押、擔保、“看點費”“手續費”“砍頭息”“違約金”“保證金”等等約定都在合同之中。
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對方會說實際并不是按合同上來還款,只要你不違約,就不需要還這么多,千萬不要聽信對方的話,一旦簽字,再配合其他偽造的證據,很可能讓你百口難辯。
轉賬交易流水也是重要的證據,能真正反映對方實際借給你多少錢,所以必須要求走銀行轉賬,不要現金交易,而且到手金額要與合同上一致。
還款中的套路
一些線下小貸公司,違約金受益占有很大比重。所以,很多套路貸故意設置障礙,讓借款人違約,一旦違約就要交納高額的違約金。避免貸款機構單方面認定違約,一切都要按合同辦事,如果對方未到還款就要求還款,或者違約金一天就是幾千元,必須提出交涉,否則有敲詐的嫌疑。
催款中的套路
借款人逾期不還,催款過程中的套路就更多了,首先是進行騷擾,包括撥打借款人或者其通訊錄中的電話,除了對借款人進行威脅、恐嚇之外,還對其親友進行騷擾;其次就是上門催收,甚至發生暴力事件,嚴重影響個人生活。
沒錢還了的套路
在套路貸中,如果實在沒有錢還,他們也是有辦法的。除了非法處理你的擔保物之外,還會聯系你在另一家小貸或者擔保公司借錢還款,這錢很容易就借出來了,可是根本到不了你的手。殊不知,很多套路貸公司是聯系在一起的,在這樣以貸還貸、以利生利的過程中,借了十來萬滾出上百萬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陰陽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虛構業務,虛增營業收入
實踐中,一些上市公司為了粉飾財務報表,鋌而走險,通過虛構業務增加營業收入和利潤。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陰陽合同”。
有不少企業認為虛增營業收入后會繳納相應的稅款,這樣虛增的收入在形式上就能滿足稅法的要求,這樣便不會有很大的風險。結果恰恰相反,企業如此做法涉嫌編造虛假計稅依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所以上市公司不要為了“好看的”財務報表而繳納“真金白銀”的稅款,這么做代價非常大。
個人賬號收款,簽訂低價合同
很多企業與企業或企業與個人之間,為了少納稅,通常會簽訂兩份合同,一份公戶,一份私戶,私戶通常是走老板個人賬戶、第三方支付軟件等形式收付款。如此一來,個人賬戶收取的價款便不具有商業合理性,企業或個人就可避免繳納這部分的稅款。
但企業老板要知道,“陰陽合同”的形式非常多,除了商事合同,聊天記錄、錄音等都可能成為“陰陽合同”的表示形式。所以,納稅人不要以為沒有簽訂商事合同,就不構成“陰陽合同”。
拆解工資,改變收入性質
不真正拆分勞動合同的工資,通過第三方平臺將一部分轉化為外部人工成本,然后適用較低的核定征收率,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是一些服務機構吸引客戶的常見方式之一。近年來,監管部門越來越重視擬上市公司的涉稅事項,建議擬上市公司及時檢查相關人員的薪酬是否合規,如存在薪酬未實際發放的情況,應盡快予以糾正和恢復,以免因不合規而阻礙上市進程。
不管是企業還是老板個人,簽訂“陰陽合同”的后果已有很多前車之鑒。隨著國家對稅務監管愈加嚴格,通過稅收大數據精準管控企業,在如此嚴格的監管下,企業千萬不要鋌而走險。我國對企業簽訂“陰陽合同”偷稅漏稅行為懲罰如下: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數額達到標準,買賣雙方可構成共同犯罪,將會被一同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