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公司干倆月說簽保密協議最后是簽約合同然后怪我們沒看合同也沒給簽約費屬于詐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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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8年3月17日,吳某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該公司同意了吳某的辭職申請,雙方解除了勞動關系,吳某即離開公司。隨后,吳某以雙方的約定與現行法律規定有沖突為由,于同年4月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書中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其不具有約束力。所以,綜合考慮到簽約時的雙方意愿及履行合同時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應認定符合規定部分,如競業限制年限二年仍然有效,超過二年的年限無效,經濟補償金按現行規定予以調整。那么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還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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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品房預售合同精裝修補充協議注意哪些問題開發商一般都是使用襄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合同無法修改但是卻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來保障購房者自己的權益。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現在市場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補充條款多為雙方協商的自擬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補充條款多為開發商擬訂的格式條款但條款是可以調整的。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時對此條要予以充分注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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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目前的法律中規定施工合同已經不再需要進行備案,但按照之前規定備案的施工合同協議書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甲乙雙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況;甲方和乙方的工作內容;關于質量的約定;關于工期的約定;關于價款和結算的約定;關于材料的約定;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甲方和乙方的簽字或者蓋章,并簽署具體的簽約日期。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那么備案的施工合同協議書需要包含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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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那么租車位合同協議怎樣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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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業并不退還租賃保證金,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足球場地租賃合同怎么寫篇1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的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我廠房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3-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向甲方支付24240元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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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文 甲方:___ 乙方:___ 甲方將鉆孔工程施工委托乙方進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列》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其它 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___ 乙方: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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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買賣合同當中:——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并且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相關條款、交易習慣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雙方對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當事人對轉租問題沒有進行約定的,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那么簽約各方對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如何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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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是否合法法律主觀: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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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找律師寫合伙協議需要多少錢律師代寫合同的收費標準是根據不同的類型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代寫訴訟的文書的收費是在每件文書一百五十元以下,代寫法律的事務文書的收費是每件一百到兩千元,比較復雜的文書通過協商收費,法律分析:請律師代寫合同的費用一般不高,簡單的合同,如離婚協議書、贈與合同等,律師一般收費在300-500元之間,而復雜的合同,如股權交易合同、涉外合同等,律師一般收費在1000-10000元之間,4、法律分析:請律師代寫合同的費用一般不高,簡單的合同,如離婚協議書、贈與合同等,律師一般收費在300-500元之間,而復雜的合同,如股權交易合同、涉外合同等,律師一般收費在1000-10000元之間。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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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法終止合作協議需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并需要注意符合法律規定、準備好相關證據、與對方協商解決爭議、遵守保密協議等方面的問題,在終止合作協議前,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文本、雙方往來的郵件、聊天記錄等,本文將詳細介紹雙方合作終止合同協議的相關問題,包括分歧化解、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在終止合作協議時,可能會存在爭議,這時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爭議,達成一致意見,在終止合作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提前與對方協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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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3、如果雙方協商不成,買家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并賠償損失,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可以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將夫妻雙方列為共同被告,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所簽合同,相對人在起訴時,該方的原夫妻關系仍然存續時,不應將簽約方的配偶列為被告,合同關系基于合同相對性原則對簽約當事人產生權利和義務,一般不涉及案外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處理合同糾紛案時,一般不應將簽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被告,房屋買賣,賣方離婚房產證兩個人名字,男方不配合過戶,買方起訴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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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補充協議的地位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簽訂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明產權證辦好的具體時間,需要在補充條款里約定。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那么簽訂購房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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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十五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可以約定管轄嗎法律主觀:可以,但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管轄不得違背專屬管轄,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建設工程糾紛的管轄權工程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可約定施工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約定建設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約定簽約地法院管轄,如在合同中沒約定管轄權以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3、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是專屬管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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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9年08月14日 房地產法律網 在簽定買賣合同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物業交割階段,付加條款里一定要約定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對于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應該要到原房主所在單位改簽協議內容,而買方需改簽協議時賣方應做出的配合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注明,從而達到維護買方利益的目的。總之,“信一天”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如果買賣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以上關鍵問題進行明確把握,房產交易過程就不會出現大的紕漏,再有問題完全可以雙方協調解決了。那么合同簽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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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是建筑行業必不可少的一項法律文件,旨在明確分包工程的范圍、責任、計劃、費用等關鍵要素,保障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此外,分包合同還需要規定工程款項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確保各方的經濟利益能夠得到保障,3. 合同價款:協議應規定工程的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項的分期支付安排、付款方式、索賠和變更費用的處理等,總之,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對于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各方合法權益保護至關重要,沒有分包合同,施工過程中的費用、工期、質量等問題將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給工程造成嚴重的影響。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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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女生必看】離婚時如何守護財產?這7步一定要提前規劃!?? ??感情走到盡頭不可怕,但清醒規劃才能避免人財兩空!無論你是否在考慮離婚,這篇財產規劃干貨都值得收藏?? ??【關鍵7步】 1?? 冷靜梳理財產清單 ?房產/車輛/存款/股票/保險/珠寶/虛擬資產…別漏掉任何細節! ?小貼士:提前查銀行流水、不動產登記信息,警惕對方轉移財產 2?? 明確個人財產VS共同財產 ??婚前全款房/父母贈與≠共同財產 ??婚后收入/投資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條依據:《民法典》第1062-1063條 3?? 證據鏈要扎實! ??保留:購房合同、轉賬記錄、借條、聊天記錄 ??拍照:貴重物品存放情況 ??警惕:對方突然大額借款/低價賣房 4?? 協商>訴訟(但要有底線) ??協議離婚:快速省心,需明確分割細則 ??訴訟離婚:適合爭議大、隱匿財產情況,可申請財產保全 5?? 別忽略這些隱形問題! ??債務:共同債務需共同承擔,警惕虛假債務 ??稅務:房產過戶稅費、股權分割稅費提前計算 ??撫養費:建議約定逐年遞增比例 6?? 隱私保護指南 ??更換所有賬戶密碼 ??清理親密付/共享賬號 ??避免在社交平臺披露細節 7?? 重啟人生財務計劃 ??開設獨立賬戶 ??重新配置保險受益人 ??用法律爭取應得的,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離婚不是失敗,而是及時止損的勇氣 找專業律師比咨詢閨蜜更靠譜! 財產可以分割,但你的價值永遠100%屬于自己 ?愿每個女孩都既有敢愛的勇氣,也有保護自己的鎧甲?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終審勝訴!418萬工程款全額回款】 ?? 建設工程分包糾紛 二審終審告捷!法院認定: ? 合同無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天用律師助力委托人獲折價補償418萬+利息! ?? 對方上訴被駁回,專業團隊全程護航,證據鏈完整無懈可擊! ?? 天用律所建議:簽約必審條款,執行全程留痕,風險早干預! ?? 專案組承諾:結案不散場,終身法律守護,為您和家人保駕護航! ?? 選擇天用,就是選擇勝訴的力量!
朋友忽悠我買保險,后來發現合同內容不符,錢不給退怎么辦?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