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拖欠工程款風險的措施

導讀:
四、施工方接受開發商以現房抵償工程款,但未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將可能導致抵債房屋被開發商的其他債權人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5號)第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三、施工方接受以期房抵償工程款后,卻未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導致開發商將已抵償的期房轉賣或抵押《民法典》第221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防止拖欠工程款如下:
1、嚴格控制合同,盡可能細化工程款支付條款,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應明確,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應具體;
2、工程結算支付與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掛鉤;
3、應用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優先支付工程款的規定;
5、工程造價結算款的確定不及時竣工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日常生活中,時常會出現施工方建設好房屋后,開發商無力支付工程款,便用其開發的商品房抵償施工方工程款的情形。因法律規定,若發包人與承包人協議約定以房屋直接沖抵工程價款且發包人對房屋不再享有權利,因不履行該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屬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故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中,施工方就不再享有基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而產生的權利,例如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這對施工方來說存在一定風險,故施工方在考慮開發商提出的以房抵債的提議時,要注意以下情形。
一、開發商用已抵押的商品房抵償工程款
《民法典》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笔┕し饺绻敢饨邮荛_發商以房抵工程款,首先應查明該房屋是否被抵押。施工方可以到房屋抵押登記部門進行查詢,只有確認該房屋未被抵押時,才可接受抵償工程款。
二、開發商將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期房抵償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7號)第2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睘楸苊獯祟愶L險,施工方在接受開發商以期房抵償工程款前,應查明開發商是否已取得抵債期房的預售許可證。
三、施工方接受以期房抵償工程款后,卻未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導致開發商將已抵償的期房轉賣或抵押
《民法典》第221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經預告登記,或者在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將會導致預告登記失效,如果此時開發商惡意違約,將已抵債期房“一房二賣”或另行抵押,將導致施工方無法對抗其他商品房買受人或抵押權人,從而失去主張房屋物權的權利。
四、施工方接受開發商以現房抵償工程款,但未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將可能導致抵債房屋被開發商的其他債權人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5號)第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笔┕し浇邮荛_發商以現房抵償工程款后,要及時辦理抵債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否則,開發商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該房屋,從而導致施工方損失。
拖欠工程款?6種方法避免!
1.用合同防范違約
施工企業在投標及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在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不驗收工程、不接收工程、不接收或回復結算書、不簽訂結算定案的處理方式,并約定建設單位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這樣即使最后訴諸法院,也能最大程度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
2.認真保存施工資料
施工過程中,一定要為項目部配齊管理人員,這樣可以有效發揮項目的組織和管理作用,不僅可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而且可以及時簽訂各種單證,真正保存好施工資料,最終達到縮短工期、節省成本、增加利潤的目的,為有理有據進行工程結算打下堅實的基礎。即使最終無法達成結算,也完全可以根據施工資料起訴,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3.完工后盡快整理資料報驗
即使建設方不急于接收成品,或故意拖延接收,也要及時將竣工資料提交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要求他們簽收或記入監理工作記錄,記入本方施工日志),以證明施工方的實際竣工時間,避免工期違約責任。
4.盡快編制“結算書”
在制作《結算書》時,必須事先把所有單證逐號搜集齊全并與監理進行核對,內容存有瑕疵的要設法加以完善。
5.進行結算談判
每次談判達成一致的,在每項后列明各方觀點,并寫明雙方最終協商一致的結果。沒有達成一致的,也在每項后列明雙方觀點,留在下次談判時解決;每次談判都要盡量縮小爭議范圍,便于訴訟。
5.黃金時間:竣工結算之日起六個月
竣工結算之日(完工之日)起的六個月,這是主張工程價款的黃金時期??⒐そY算雙方如果無法談妥,施工方必須在 6 個月以內起訴(或申請仲裁),否則,將喪失建設工程處置價款優先受償權,特別是房地產項目,房屋如已售罄,此優先權將無法對抗購房者的優先權,導致自己的利益喪失保護。起訴后要及時申請造價鑒定,加快審理進度,防止“夜長夢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