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有哪些?(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有哪些內容)

導讀:
對建筑企業而言,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完成結算給付工程價款或建設方有意拖延時日的話,一定要及時采取訴訟等法律措施,避免因超過時限而喪失優先受償權,第一,在簽訂的建筑承發包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的時限,以便于出現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時及時行使工程拍賣權,對于債權方的建筑企業或承包人來說,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有哪些呢,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怎樣有效防止業主拖欠工程款?
防止業主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合同明確支付條款,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2、運用法律手段保護正當權益。業主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可以催告其按照約定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協商將工程折價或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我想問問如何有效防止業主拖欠工程款?
一、嚴把合同關,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條款應盡量細化;
二、學習應用法律規定,以保護自己正當權益;
三、認真做好工程簽證,加強工程索賠;
四、防范不按約定付款及異常收款現象。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
在建筑行業中,由于建設工程的投資都比較大,工程欠款也就難免會發生。在發生工程欠款后,債權方的企業就要考慮收回欠款的問題。具體來說,有哪些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對于債權方的建筑企業或承包人來說,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有哪些呢?
一、有哪些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
建設工程周期長投資大,提起訴訟耗事耗力且結果難卜,故協商調解是解決糾紛之上策,不僅能夠及時收回欠款,還能為再次合作奠定基礎。承包人可以不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為代價換取及時清償欠款;可接受發包人的經營產品、生產投資、庫存材料、有價證券、到期債權等實現債權;還可以通過債務重組、債務轉讓、債權貼現等方式收回欠款。
二、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收償權的批復,對長期遭遇工程款拖欠困擾的建筑企業來說,的確是一個利好的消息,盡管在實際操作中還有許多細節問題不明朗,但對于建筑企業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來遏制工程款拖欠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第一,在簽訂的建筑承發包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的時限,以便于出現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時及時行使工程拍賣權。
第二,在建筑承發包合同中還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交付時,工程價款結算方法及結算時限,以避免因尋找審價師而拖延工程結算時間。
第三,在目前的建筑行業里,一般都是先竣工,后結算,而且竣工有期,決算無日。可見,竣工后6個月的優先權行使期限是對建筑企業的一個嚴峻的考驗。對建筑企業而言,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完成結算給付工程價款或建設方有意拖延時日的話,一定要及時采取訴訟等法律措施,避免因超過時限而喪失優先受償權。
第四,法律講究證據,誰掌握證據,誰就擁有主動權。建筑企業在行使優先權的過程中,一定要留意各種證據的收集和保存,特別要注意對發包方的任何承諾均要求其簽字(蓋章)認可,以免口說無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