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不到位可以退場不干嗎,工程款不支付付怎么辦

導讀:
工程款不到位可以退場不干嗎
工程款不到位可以退場不干嗎?
進度款不到位,可以按合同約定進行催要甚至停工退場。但催要,停工退場等行為,都有按合同約定或合同條款執行,違則就又存在違約而要為此付出代價了。
工程款不支付可主張損失賠償
建設施工合同簽署的時候,考慮到工程如期完成,一般都會在合同中約定承包人不能停工,但是工程如期進行的前提是雙方義務的履行,如果發包方不按照工程節點支付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此時承包人可根據合同約定主張工程款及損失賠償。
具體來說:
1. 發包人未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履行相應的通知義務后,可以暫停施工,同時就暫停施工期間產生的損失可以向發包人索賠。
2. 在實務操作中,承包人如遇發包人未支付進度款擬實施停工時,應當中注意以下問題:
(1)承包人與發包人簽署施工合同時,應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共同制定、下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注意不要自行對示范文本的合同內容進行刪減。承包人應與發包人就工程進度款支付的周期,付款申請單的編制、提交,進度款審核和支付等事項,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約定。
(2)施工過程中,如遇發包人未按約支付進度款情形,承包人實施停工時,應當先向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通知發包人限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收到通知后 28 天內仍未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承包人應分別向發包人、監理人提交書面停工通知。前述書面通知,可以郵寄方式向發包人、監理人送達,也可親自交予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發包人代表、監理工程師。郵寄送達或現場親自送達的,均應當妥善保存郵寄單據,或發包人代表、監理工程師書面簽收文件。發包人代表、監理工程師拒絕簽收的,承包人應以視頻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并妥善保存視頻資料。
(3)承包人暫停施工期間,如有損失產生,則應留存損失的證據材料,否則訴訟時損失的索賠主張將難以被法院支持。
另外,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還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及安全,防止因暫停施工擴大損失,否則擴大部分的損失,承包人無法向發包人索賠,只能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