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審計不付工程款規定(未審計支付工程款)

導讀:
交通局發包的村級公路修建,未經過結算審計就支付工程尾款違反什么法律法規一,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一般較大工程在竣工結算審計之前會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進度款,一般不超過完成合格工作量70%,竣工結算審計后按合同扣留規定的質保金后支付其余結算款,質保期滿后支付扣留的應付質保金,零星工程和工期較短的工程有約定前期不支付工程進度款全部等審計完成后支付工程款項的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總承包已未審計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合理嗎。
新民法總則是否規定了不能以審計為理由拒付工程款?
民法通則對此沒有限定。在審計過程中,企業正常的經營支付仍然要進行,這個對審計沒有影響。
工程合同協定審計項目,在審計報告未提供前能支付工程款嗎?
具體要看合同怎么約定。一般較大工程在竣工結算審計之前會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進度款,一般不超過完成合格工作量70%,竣工結算審計后按合同扣留規定的質保金后支付其余結算款,質保期滿后支付扣留的應付質保金。零星工程和工期較短的工程有約定前期不支付工程進度款全部等審計完成后支付工程款項的
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總承包已未審計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合理嗎?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這是竣工單位與主管部門的關系,你承包方是與竣工單位的關系。單位的管理條例必須審計通過財務方可支付這樣合理但不合情。
未經審計的,財務部門付款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多少啊
未經審計的,財務部門付款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85)%,土建工程付款不超過合同金額的(75)%。
工程甲方到合同付款期不審計不按合同付款怎么辦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根據上述條款,甲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付款申請生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應付款的利息。
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交通局發包的村級公路修建,未經過結算審計就支付工程尾款違反什么法律法規
一,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二、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審計法第二十二條所稱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包括:
(一)全部使用預算內投資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資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審計機關對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時,可以對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