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需要哪些手續資料,房屋過戶注意事項

導讀: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一、房屋過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首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轉讓合同,二、房屋過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如果是單位采購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安排資歷證實(營業執照或安排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收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那么房屋過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房屋過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房屋過戶完成后,購房者才能辦理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買二手房的手續比買新房的手續稍微復雜一些,一般買完新房只要開發商交房了就能辦理不動產權證,而二手房的交易中還要進行一項房屋過戶的手續。房屋過戶完成后,購房者才能辦理新的不動產權證書。那么房屋過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房屋過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房屋過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首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轉讓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買賣贈與等轉讓行為,轉讓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其次,應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攜帶相關的材料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登記,屆時會通知領取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二、房屋過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如果是單位采購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安排資歷證實(營業執照或安排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收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如果是非住所搬運,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如果是當事人不能親身處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如果是房子已租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拋棄優先采購權證實;
5、如果是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贊同出售證實和共有權證書;
6、如果是經法院判定的,需出具法院判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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