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產權到期后如何處理

導讀:
商業用地全國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屆滿時權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一、商鋪產權到期后如何處理
1、商鋪產權到期后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商業用地全國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屆滿時權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商鋪四十年產權到期后是否被收回
四十年說的是商鋪下面的地租用期限到期了,到期了續租就可以了么,就是這么簡單,所以大家不必要因為房本上的四十年到期而恐慌,辦理下續用手續就行。對于土地產權年限到期后的續期申請,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這個需要提前一年像房屋所屬的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屋管理部門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審核后,辦理續用手續,當然要出一定的土地繼續使用費用,這個費用這個也是有一定的標準的,這個標準每個地方的是不一樣的,因為每個城市的地價是不一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