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去掉配偶名字怎么辦理_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流程

導讀: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一、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流程
1、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流程:
(1)當事人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到房屋登記機關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
(2)不動產登記部門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查證,符合條件的會進行變更登記,并發放產權證書。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二、房產證去掉配偶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并簡單注明理由;
(2)結婚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
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流程
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流程:
1、當事人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到房屋登記機關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
2、不動產登記部門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查證,符合條件的會進行變更登記,并發放產權證書。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房產證減名字流程
房產證減名字流程:
1、房屋產權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減名字;
2、房屋管理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是否屬實,是否合法合規;
3、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對符合要求的進行不動產登記簿上的產權人變更。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