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導讀:
可見婚前夫妻一方買房婚后將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產證上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物權變更的效力房屋產權由出資人個人所有變成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這種情況應視為出資人將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產權贈與給自己的配偶夫妻離婚時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名字怎么辦對于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后加名時視作對房屋產權的部分轉移以贈與來辦理,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情況房屋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平均分配這要結合夫妻結婚時間、雙方對房屋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考慮比如夫妻結婚時間很短就離婚婚后夫妻一人將其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離婚時如果平均分配顯然有失公平。
一、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梢娀榍胺蚱抟环劫I房婚后將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產證上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物權變更的效力房屋產權由出資人個人所有變成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這種情況應視為出資人將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產權贈與給自己的配偶夫妻離婚時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情況房屋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平均分配這要結合夫妻結婚時間、雙方對房屋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考慮比如夫妻結婚時間很短就離婚婚后夫妻一人將其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離婚時如果平均分配顯然有失公平。
二、新婚姻法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名字怎么辦
對于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后加名時視作對房屋產權的部分轉移以贈與來辦理。
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贈與合同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6、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三、婚后房產如何加名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后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后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后、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只要在房產證書上添加名字就意味著房主資源贈與他人添加之后是屬于共同財產無論是什么時候房產分割要一人一半在這方面要注意警惕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新婚姻法已經失效,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婚后用共同財產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特別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其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首付買房婚后加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房產成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均有權利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