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糾紛怎么處理

導讀:
一旦承租人違反該合同出租人將遭受經濟損失。這類糾紛占租賃糾紛70是目前房屋租賃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那么出租房子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出租房糾紛如何解決
1、一般情況下,可以先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了,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依據相關規定,當房東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內單方隨意漲房租時,租客可以拒絕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原房租進行支付。若房東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離,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在搬離后起訴要求房東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因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而解除,出賣人、租賃物系由承租人選擇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賠償相應損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除外。出租人的損失已經在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時獲得賠償的,承租人不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房東與租房出居住證明房東須注意那些
1、辦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按照法律規定,除經依法批準修建的住宅可以無須辦理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廠房、倉庫、辦公樓、商業鋪位出租的,必須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否則,將可能導致該租賃合同被法院以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認定為無效合同,從而導致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出租人也將因此承擔因合同無效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能夠提供對房屋和商鋪擁有合法的權利的文件。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作為其合法所有權的證明。在簽訂房屋或者商鋪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必須擁有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享有出租權。
三、出租房如何避免法律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形式及其處理
一、出租房如何避免法律糾紛
1、房主應持有房屋產權證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才享有該房屋的收益權。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產權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應具備房主的書面委托書。如果是轉租則應當事先征得房主的書面同意否則非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合同即為無效無法受到法律保護。若您想將已購公房出租但還未辦理產權證房主可以從單位開具相關證明。同時由于購房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從法律上講應將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繳。但按目前的有關規定可暫時按私房出租。
2、出租方還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賃許可證并交納契稅之后其行為才是合法的。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如果未履行這一法定程序該合同即被視為無效其內容不受法律保護。一旦承租人違反該合同出租人將遭受經濟損失。也就是說在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況下出租人無法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房屋租賃糾紛的形式及其處理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長期拖欠租金。這類糾紛占租賃糾紛70是目前房屋租賃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當事人欠租金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業并不少見。發生這類糾紛的原因與經濟泡沫破滅關系極大。1997年的金融風暴不但狠狠地打擊了香港經濟中的泡沫萬分而且對深圳經濟的影響也非常大。它使為數甚多的寄生于泡沫經濟之上的企業和個人經濟效益發生負增長。而這些企業和個人又基本上是租賃房屋進行生產、經濟、辦公甚至居住的。隨之發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賃糾紛。
2、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而發生的糾紛。這類糾紛在近年的房屋租賃中為數不少。如八卦嶺、上步、車公廟等工業區原房屋使用功能絕大多數是廠房但現在實際上絕大部分已改變為商業用途。其中未經審批業主或承租人擅自改變用途的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類房屋進入租賃市場后極易發生租賃糾紛。
3、 不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不規范主要內容不完備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而發生租賃糾紛。由于租住住雙方缺乏法律知識或怕麻煩、圖簡便特別是農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時很少簽訂書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糾紛的種子。
四、出租房屋如何避免法律糾紛
出租房屋避免法律糾紛應注意查驗承租方的有效身份證明,了解承租方工作內容、房屋使用人數;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況,排除違法情況;明確約定物業費、衛生費、水電費等費用的交付;注意房屋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