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罪辯護律師的辯護詞范本

導讀:
保險詐騙罪辯護律師的辯護詞范本保險詐騙罪辯護律師的辯護詞應寫明辯護人的基本信息、簡要敘述案件情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證據,并詳細予以說明。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合同詐騙罪如何立案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合同詐騙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保險詐騙罪辯護律師的辯護詞應寫明辯護人的基本信息、簡要敘述案件情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證據,并詳細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合同詐騙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合同詐騙罪是詐騙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誰重誰輕的情況,要根據具體的涉案金額、犯罪情節由法院定罪處罰。從入刑的角度來看,如果詐騙罪的入刑金額高于合同詐騙罪的金額,合同詐騙罪要高一些。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