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后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導讀: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一、辦理房產證后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1、必須提供購房合同的原件,但是房管局已經有一份購房合同原件的,所以不需要再收取購房者手里的那份的;
2、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3、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