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倒賣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1、倒賣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倒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倒賣文物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
1、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倒賣三級文物的;
(二)交易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倒賣二級以上文物的;
(二)倒賣三級文物五件以上的;
(三)交易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倒賣文物罪】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出售或者為出售而收購、運輸、儲存《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的“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
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倒賣三級文物的;
(二)交易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倒賣二級以上文物的;
(二)倒賣三級文物五件以上的;
(三)交易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