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文物保護法規(guī)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行為。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個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收購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文物收購業(yè)務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向我國公民贈送珍貴文物也不構成犯罪。那么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是指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貴文物的管理活動犯罪對象是珍貴文物。國家對珍貴文物的管理活動是指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各項珍貴文物的保護、管理活動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珍貴文物具體包括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藝術品、工藝美術品、文獻資料與實物等等。在具體案件中行為人所出售或贈送的文物是否屬于珍費文物、價值如何必要時應當請有關專家根據國家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科學鑒定。出售或贈送一般歷史文物出口的應按走私行為或走私犯罪處理不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文物保護法規(guī)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行為。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個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收購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文物收購業(yè)務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所謂私自出售是指將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有償出賣給外國人。而私自贈送則是無價地將珍貴文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外國人。至于行為人是否已出售、贈送成功并不影響本罪成立。例如在出售過程中即被抓獲的也仍應按本罪處理。珍貴文物的來源應是私人收藏的。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依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單位亦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而私自出售、贈送給外國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確實不知是珍貴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騙利用因其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不應按本罪處罰。至于行為人私自出售、贈送給外國人珍貴文物的動機性質是什么例如是為了出售營利、轉贈他人或是自己收藏對于成立犯罪并無影響但可以作為量刑時的情節(jié)予以考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條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違反文物保護法規(guī)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關于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與非罪的區(qū)別
首先從行為人出售、贈送的對象看。如果行為人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行為人可以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出售、贈送的文物不是國家珍貴文物而是一般文物則不認為行為人不構成犯罪。
其次從行為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的對象看。如果行為人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不是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而是向國家文物部門或文物部門指定從事文物交易的機構出售、贈送珍貴文物則不構成犯罪。向我國公民贈送珍貴文物也不構成犯罪。
最后在主觀上如果行為人不知自己出售或贈送的文物屬于珍貴文物不知受贈人是外國單位或個人不知自己的行為侵犯國家對珍貴文物處置管制制度不能認為行為人構成犯罪。在上述情況中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比較簡單。而在下列情況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復雜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