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是否包括無效合同

導讀:
即以憑空捏造出來的單位的名義或者未經他人授權或同意以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合同詐騙包括使用無效的合同來詐騙,但當事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詐的故意。
一、合同詐騙是否包括無效合同
1、合同詐騙包括使用無效的合同來詐騙,但當事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詐的故意。詐騙的手段還包括使用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來訂立合同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哪些行為屬于合同詐騙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即以憑空捏造出來的單位的名義或者未經他人授權或同意以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包括使用無效的合同來詐騙,但當事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詐的故意。詐騙的手段還包括使用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來訂立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