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生產劣藥罪會如何追究責任

導讀:
一、構成生產劣藥罪會如何追究責任1、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2、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構成生產劣藥罪會如何追究責任
1、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
2、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本罪的犯罪特征
1、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體方面:本罪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后遺癥,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后果;
3、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體方面: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故意的內容分為兩部分:
(1)是行為人明知其生產或銷售的是劣藥而且其生產或銷售劣藥的行為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結果;
(2)是行為人對上述危害結果的發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態度,即本罪只能由間接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對嚴重危害的結果采取積極追求的態度,構成其他更為嚴重的犯罪。從司法實踐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無論出自何種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5、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生產劣藥罪的具體追責情況,是需要基于生產劣藥的具體數額大小,以及是否造成了其它公民的嚴格身份損害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對相關犯罪情節來進行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