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生產劣藥罪既遂的量刑標準

導讀:
本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存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藥而病情加重,那么生產者、售賣者都是有可能會受罰的。
一、中國對生產劣藥罪既遂的量刑標準
1、中國對生產劣藥罪既遂的量刑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存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藥而病情加重,那么生產者、售賣者都是有可能會受罰的。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區別
1、犯罪對象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象只能是假藥,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對象只能是劣藥。
2、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只要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就構成犯罪,生產、銷售劣藥行為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才構成犯罪。
3、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