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生產包括配制、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那么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生產和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體方面。本罪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后遺癥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后果。
3、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體方面。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故意的內容分為兩部分一是行為人明知其生產或銷售的是劣藥而且其生產或銷售劣藥的行為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上述危害結果的發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態度即本罪只能由間接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對嚴重危害的結果采取積極追求的態度構成其他更為嚴重的犯罪。從司法實踐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無論出自何種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
二、什么情況下才對生產銷售品質不合格藥品追究刑事責任
不合格的藥品是指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和按劣藥論處的藥品。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生產包括配制、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