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合同之前要注意的問題

導讀:
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2、當事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簽合同之前要注意哪些問題
1、在簽合同之前要注意哪些問題詳解如下:
(1)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
(2)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
(3)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也要與對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二、合同約定先履行債務的一方不先履行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
1、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當事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