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會被強制執行嗎

導讀:
因此,已經設立抵押權的房屋,即便是被執行人只有一處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強制執行。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一、唯一住房會被強制執行嗎
1、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已經在法律的范圍內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都可以查封。
2、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因此,已經設立抵押權的房屋,即便是被執行人只有一處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強制執行。
第二十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執行主體是哪些
(1)有強制執行權的國家機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海關、稅務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2)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①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
②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