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辦理財產分割

導讀:
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一、離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辦理財產分割1、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2、如果沒有其他約定,且在婚內共同掙錢購買,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
一、離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辦理財產分割
1、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
2、如果沒有其他約定,且在婚內共同掙錢購買,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除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