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定合法探視權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繼承權。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依據法律精神,中止探望的具體情形應當包括:1、對子女有侵權或犯罪傾向的;2、有劫持、脅迫可能的;3、有惡習或有不良道德傾向的;4、有急性傳染病或精神病的;5、子女反對探望或探望的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不宜繼續探望的等等。
一、如何規定合法探視權
1、探視權的時間以及方式由雙方共同決定,另一方應當進行協助。
2、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都有被探望的權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繼承權。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二、什么人是沒有探視權的
我國法律規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依據法律精神,中止探望的具體情形應當包括:
1、對子女有侵權或犯罪傾向的;
2、有劫持、脅迫可能的;
3、有惡習或有不良道德傾向的;
4、有急性傳染病或精神病的;
5、子女反對探望或探望的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不宜繼續探望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