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探視權規定范圍

導讀:
當夫妻雙方決定離婚之后,在《婚姻法》里面有一項規定是跟孩子有關系,那就是關于孩子的撫養權。離婚以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擁有探望子女的權利。至于探望的次數,一般是采取當事人協議優先的原則。比如說探視權人猥褻子女,這樣的情況是會被中止探視權的。
當夫妻雙方決定離婚之后,在《婚姻法》里面有一項規定是跟孩子有關系,那就是關于孩子的撫養權。如果雙方有兩個孩子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孩子,只有一個孩子則根據孩子的年齡以及意愿來選擇撫養方。
離婚以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擁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那么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一般是怎么分配的呢?首先要說明的就是當有探視權的一方去探視孩子的時候,另一方需要協助。而行使探望權的時候,時間應該由兩位當事人來協商,并且將時間寫在協議上。當然如果父母探望子女的過程中,有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情發生,那么人民法院是有權利終止另一方的探望權利的。除此以外,如果雙方就探望一事協商不清楚,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來判決。
經過協商探望的按照協議上的約定來行使探望權,如果是法院判決的情況,那么一般是在每月的單周或者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至于探望的次數,一般是采取當事人協議優先的原則。而協議中需要寫明探望的方式和時間。
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當事人雙方有一方不具備探望的權利的時候,那么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是不能探望孩子的。又或者中途中止探望權的,這些情況主要包括:
1、探視權人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又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比如說探視權人是精神病人,或者間歇性精神病人,這樣的情況下就有可能被限制探視權,或者中止探視權。
2、當探視權人染上了非常嚴重的傳染性級別,或者其他的可能危及到子女健康的疾病的時候。比如說探視權人患上了猩紅熱一類的疾病,也會被中止探視權。
3、探視權人在行使探視權的時候對子女有侵權或者犯罪行為,又或者損害子女利益的情況下。比如說探視權人猥褻子女,這樣的情況是會被中止探視權的。
4、最后一條就是子女拒絕探視權人探望的。不僅僅是探視權人擁有探視的權利,子女一樣有要求探視或者拒絕探視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