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

導讀:
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那么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關于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小孩探視權幾天的探視規定是什么
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八周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愿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第一,《民法典》未明確規定子女享有探視權。
第二,《民法典》規定行使探視權的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第三,《民法典》限制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
第四,《民法典》中“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