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憑合同不解除一直有效嗎

導讀: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對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內解除租賃合同就不算違約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那么租憑合同不解除一直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租憑合同不解除一直有效嗎
租賃合同不解除的并不是一直有效租賃期限屆滿后租賃合同就終止喪失法律效力。但承租人繼續租賃出租人沒有異議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二、租賃合同能提前終止嗎
能。對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內解除租賃合同就不算違約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二對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