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需要簽合同嗎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一般來說沒有必要簽署專門的合同可以就定金條款約定在合同里面就好了。定金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定金合同屬于從合同、要式合同、實踐合同同時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則的效力。
定金合同注意事項
一、審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簽訂時主體
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三、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
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
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
五、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
六、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七、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沖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行
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十、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于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