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合同中“消費者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的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導讀:
2、在預付式消費中如果消費者單方終止消費經營者并無違約或過錯行為的應結合消費者過錯程度、經營者已經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量占約定總量的比例、約定的計價方式等因素綜合確定消費者的違約責任二、法律規定消費者預付款分次消費模式中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載明“若消費者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的該類格式條款違反我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一、消費合同中“消費者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的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1、在消費者預先支付全部費用、經營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式消費模式中如果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載明“若消費者單方終止消費則經營者對已經收費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務部分的價款不予退還”的該類格式條款違反我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2、在預付式消費中如果消費者單方終止消費經營者并無違約或過錯行為的應結合消費者過錯程度、經營者已經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量占約定總量的比例、約定的計價方式等因素綜合確定消費者的違約責任
二、法律規定
消費者預付款分次消費模式中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載明“若消費者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的該類格式條款違反我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應屬無效。上述消費模式中如消費者單方終止消費經營者并無違約或過錯行為的應結合消費者過錯程度、經營者已提供商品或服務量占約定總量的比例、約定的計價方式等因素綜合確定消費者的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