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撫養適用于什么法

導讀: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由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轉移給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可分為對當事人雙方的內部效力和對其他人的外部效力。受扶養人擅自處分財產,致使扶養人無法實現受遺贈權利的,扶養人有權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得要求受扶養人補償其已經付出的供養費用。(二)遺贈扶養協議的外部效力遺贈扶養協議的對外效力,表現為遺贈扶養協議是遺產處理的依據,在遺產處理時排斥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那么遺贈扶養協議撫養適用于什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由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轉移給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可分為對當事人雙方的內部效力和對其他人的外部效力。受扶養人擅自處分財產,致使扶養人無法實現受遺贈權利的,扶養人有權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得要求受扶養人補償其已經付出的供養費用。(二)遺贈扶養協議的外部效力遺贈扶養協議的對外效力,表現為遺贈扶養協議是遺產處理的依據,在遺產處理時排斥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關于遺贈扶養協議撫養適用于什么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遺贈扶養協議撫養適用于什么法
適用繼承法。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由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轉移給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我國《繼承法》確立的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國繼承制度的新發展。我國《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二、效力
遺贈扶養協議已經簽訂即發生效力。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可分為對當事人雙方的內部效力和對其他人的外部效力。
(一)遺贈扶養協議的內部效力
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雙務合同關系,當事人雙方都享有權利和富有義務,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
1、扶養人的義務
扶養人的義務就是在受扶養人生前扶養受扶養人,在受扶養人死后安葬受扶養人。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的,受扶養人有權請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受扶養人未解除協議的,對不盡撫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奪遺贈人財產的扶養人,經遺贈人的親屬或者有關單位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對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致使受扶養人經常處于生活缺乏照料狀況的扶養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對扶養人受遺贈的財產數額予以限制。
2、受扶養人的義務
受扶養人的義務是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受扶養人對在遺贈扶養協議中指定遺贈給扶養人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處分。受扶養人擅自處分財產,致使扶養人無法實現受遺贈權利的,扶養人有權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得要求受扶養人補償其已經付出的供養費用。
(二)遺贈扶養協議的外部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