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

導讀:
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條規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財產糾紛,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時,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其履行自己應負的經濟義務。從以上法條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代扣子女撫養費,協助執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責任,屬于完全合法的行為。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那么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條規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財產糾紛,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時,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其履行自己應負的經濟義務。從以上法條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代扣子女撫養費,協助執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責任,屬于完全合法的行為。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關于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作單位能否代扣撫養費
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條規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財產糾紛,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時,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其履行自己應負的經濟義務。對拒不執行者,有關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第二,按照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15條的規定,工作單位可以對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從工資中予以扣除,數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
從以上法條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代扣子女撫養費,協助執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責任,屬于完全合法的行為。
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但有時會出現撫養人沒有及時給付的現象,有時甚至放棄給付。
(三)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況下,承擔撫養義務的人還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撫養費。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