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能否停職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沒有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能否停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沒有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能否停職
勞動者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勞動者沒有違反公司制度的用人單位不得停職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單位讓員工停職是什么意思
停職的意思是暫時停止其履行的職務接受調查或者審查。停職是公司內部決定雖是停職但勞動關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資但仍須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費用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若員工對停職決定不服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供你的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證明還有公司決定。如果沒有可要求用人單位舉證。然后要求撤銷公司停職決定但應該說意義不大如果都鬧到那份上了就應該要辭職了若現在公司并無主動將人辭退并不存在著違約金的問題。停職跟辭退還是有著比較明顯的區別辭退是解除勞動關系而停職只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處罰決定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