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的經濟補償

導讀:
并要求判令雙方購買的房屋歸原告一人所有,被告一人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一次性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婚姻法》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關于原告因辦理協保手續而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因有證據證實此款未發放給本人,故不應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時的經濟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并要求判令雙方購買的房屋歸原告一人所有,被告一人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一次性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婚姻法》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關于原告因辦理協保手續而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因有證據證實此款未發放給本人,故不應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離婚時的經濟補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的經濟補償
——張X與蕭X離婚案
【案由】離婚糾紛
【審判法院】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
【案號】(2006)岳民一初字第403號
【審級程序】第一審程序
【判決日期】2006年12月12日
【原告】張X
【被告】蕭X
【權威收錄】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選》2007年第4輯(總第62輯)
裁判規則: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基本案情:
原、被告雙方依法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被告外出打工多年,原、被告雙方聯系甚少,原告獨立撫養患病的兒子簫x,為購買房屋,原告、被告都向外借款。原告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失業在家,經濟上失去了繼續承擔撫養孩子的能力,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并判令被告撫養孩子蕭XX,并支付蕭XX的醫療費用。并要求判令雙方購買的房屋歸原告一人所有,被告一人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一次性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
爭議要點:
原告的請求是否成立。
裁判理由:
原、被告分居已超過2年,可確認雙方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原、被告均同意離婚。原告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成立。婚生小孩蕭xx—直隨原告共同生活,且被告長期在外打工,故小孩由原告撫養為宜。《婚姻法》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法律賦予了盡了較多義務的一方補償請求權。但是僅限于夫妻分別財產制的情況下,而夫妻共同財產制則不適用,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顯然是不盡合理的。本案中,原、被告之間是共同財產制,支持了原告提出補償的訴訟請求。關于原告因辦理協保手續而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因有證據證實此款未發放給本人,故不應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