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產的相關問答有哪些

導讀:
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那么婚前婚后房產的相關問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關于婚前婚后房產的相關問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答案是不屬于的。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解讀】假設女方婚前貸款買了個價值70萬的房子,當時首付2成即14萬,貸款56萬,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30萬,還剩26萬銀行貸款沒有還清。這種情況下,雙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按照新規,首付14萬系女方個人財產,26萬未償還貸款則為女方個人債務,共同還貸的30萬就為共同財產。
Q: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該房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該房屋不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結婚后,才領取該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
其次,該房產不能因為你的居住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據此,要將配偶的婚前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有雙方的書面約定,如果沒有書面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該房產不會因為結婚以及你的居住時間的長短而改變。
Q:贈房可撤銷?
只要沒做公證,就算給了承諾,一方也沒辦法擁有另一方的房產。
【民法典規】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
解讀:沒有公證,承諾是沒有效力的。也就是說一方要贈與房產給另一方,是需要去辦理公證。
Q:婚后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應該怎么處理?
【新婚姻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
Q:男女雙方共同出資付首期款,并以兩人名義辦理抵押貸款,實際只有男方在還貸,后來雙方分手沒有結婚。房屋如何分割?
1、對內關系,是按份共有,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
2、對外關系,均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兩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產權需協商一致,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還貸解押,再重新辦理抵押貸款,其間還涉及承擔一系列稅費。so戀愛期間合伙買房要慎重,簽訂出資協議,保留出資憑證。
Q:婚前房產公證一定要做么?
如果符合以下情況,則沒有必要去作婚前房產公證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婚前財產永遠是一方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