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出首付并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案件基本情況是:王女士和丈夫在婚后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支付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支付的貸款,近幾年是由王女士丈夫來還貸,房產證登記為其丈夫名下,夫妻雙方沒有關于財產方面的約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該涉案房產應當屬于夫妻婚后共有財產,王女士應當作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應權利;另外,對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那么婆家出首付并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基本情況是:王女士和丈夫在婚后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支付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支付的貸款,近幾年是由王女士丈夫來還貸,房產證登記為其丈夫名下,夫妻雙方沒有關于財產方面的約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該涉案房產應當屬于夫妻婚后共有財產,王女士應當作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應權利;另外,對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關于婆家出首付并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基本情況是:王女士和丈夫在婚后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支付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支付的貸款,近幾年是由王女士丈夫來還貸,房產證登記為其丈夫名下,夫妻雙方沒有關于財產方面的約定。現在王女士想和丈夫離婚,其他財產方面雙方都達成了一致,只是雙方對于上述房產的分割不能形成一致意見,其丈夫認為首付款是由自己母親支付,而且還貸也是自己和母親一直在償還,王女士沒有支付過任何費用,所以該房產不應當有王女士的份額,現在王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分得部分房產?
律師經過進一步的了解涉案的房產詳細情況,給王女士作出如下答復:該房屋為婚后所購買,同時夫妻雙方也沒有關于婚姻期間的財產約定,雖然房產證上只登記了其丈夫一人為房屋所有權人,但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該涉案房產應當屬于夫妻婚后共有財產,王女士應當作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應權利;另外,對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