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導讀:
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出現的暴力行為而事實婚姻是屬于非法同居的關系出現暴力行為的不能按家庭暴力處理的可按故意傷害來處理。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為行為場所。即施暴人實施暴力行為主觀上存在明確的日的性過失行為不構成家庭暴力。那么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出現的暴力行為而事實婚姻是屬于非法同居的關系出現暴力行為的不能按家庭暴力處理的可按故意傷害來處理。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為行為場所。即施暴人實施暴力行為主觀上存在明確的日的性過失行為不構成家庭暴力。關于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實婚姻的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出現的暴力行為而事實婚姻是屬于非法同居的關系出現暴力行為的不能按家庭暴力處理的可按故意傷害來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4.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家庭暴力的特征表現為
(1)主體雙方的親屬身份性。
即施暴人與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親屬身份關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婆媳等。其中受害者多為女性配偶、兒童和老人。
(2)暴力場所的特定性。
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為行為場所。
(3)侵害的客體集中于身體、精神、性三個方面的人身權利。
(4)主觀上的故意性。
即施暴人實施暴力行為主觀上存在明確的日的性過失行為不構成家庭暴力。
(5)客觀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積極的行為如毆打、傷害、捆綁、禁閉、強奸等暴力行為或者以暴力進行恐嚇、威脅、逼迫也可以是消極的作為如使受害人挨凍受餓、不準回家、不給治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