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么?

導讀: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的擔保物。對此,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那么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的擔保物。對此,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關于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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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會,對于沒有足夠資金創業、買車、買房的人來說,貸款無疑成為了一種方式。而貸款需要擔保,擔保有很多方式,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擔保方式,其中的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接下來律師365的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什么是抵押擔保。
一、什么是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抵押權人)的擔保物。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為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分為動產抵押物和不動產抵押物。前者為可移動之物,包括流通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國不分抵押權與質權。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凡提供財產作擔保的,不論為不動產、動產或有價證券,也不論是否轉移占有,該財產均稱為抵押物。
二、抵押擔保的定義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抵押擔保的特點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
2、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3、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于質權人占有。
4、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5、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就是指抵押權在其所擔保的債權屆滿未獲清償而實行后,抵押物被拍賣或變賣的價金都可以用來清償哪些債權。對此,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抵押權的法定擔保范圍包括:(1)主債權;(2)利息;(3)違約金;(4)損害賠償金;(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一)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