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擔保方式有什么區(qū)別

導讀:
這個抵押開始之后,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那么抵押權人就可以得到這個抵押物變賣價格或者折價有限受到償還。質押也是擔保的一種方式,這個就是雙方以書面協(xié)商訂立合同的方式一轉財產,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得到補償。留置,這個擔保方式之一,就是很簡單,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合同那么將已經占有對方財產已經扣留的方式。設立保證擔保,不需要到有關部門登記,因此,相對于抵押、質押等擔保形式來說,保證具有手續(xù)簡便、有利于當事人操作等優(yōu)點。
一、五種擔保方式有什么區(qū)別
1、(1)擔保方式之一保證,保證這個擔保方式的含義是指債務人意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的一種擔保。這個就是最典型的人保和約定擔保。意思就是說,保證人和債權人的約定,如果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那么這時候就由保證人按照之前的擔保約定承擔債務人的責任了。
(2)擔保方式之一抵押,這個抵押的含義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的財產來償還債務和擔保。這個提供抵押財產的人就是抵押人了,那被抵押人抵押出去的財產就是抵押物,這時候債權人就是抵押權人,這個就是物保的一種了。這個抵押開始之后,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那么抵押權人就可以得到這個抵押物變賣價格或者折價有限受到償還。這個抵押物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
(3)質押也是擔保的一種方式,這個就是雙方以書面協(xié)商訂立合同的方式一轉財產,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得到補償。
(4)留置,這個擔保方式之一,就是很簡單,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合同那么將已經占有對方財產已經扣留的方式。
(5)定金。這個就是在雙方已經交易之前,已經支付了一定定金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如果不履行債務,那么定金也會扣留。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保證擔保有哪些特點
1、保證屬于人的擔保范疇。保證不同于抵押、質押、留置等物的擔保形式,它是以保證人的信譽和不特定的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2、保證人必須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債務人不得為自己的債務作保證;
3、保證債權與其他普通債權一樣,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H绻WC人有多個債權人,有保證的債權人并不比其他債權人優(yōu)先受償。
4、設立保證擔保的程序較為簡便。設立保證擔保,不需要到有關部門登記,因此,相對于抵押、質押等擔保形式來說,保證具有手續(xù)簡便、有利于當事人操作等優(yōu)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