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質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產質押和抵押區別

導讀: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房產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房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而質押是以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那么房產質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產質押和抵押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房產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房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而質押是以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關于房產質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產質押和抵押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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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是一種不動產,可以進行房產抵押,也可以進行房產質押,二者其實都是獲得資金都一種方式,不管是進行房產質押還是房產抵押都需要滿足相應都條件才可以申請,那么到底房產質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接下來律師365小編就為您簡單講一講。
一、房產質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并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房產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房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二、房產抵押與質押的區別
1、標的物不同。房產抵押的標的物是不動產——房屋(機器、交通運輸工具等其他動產抵押除外),而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者權利憑證。
2、特征不同。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而質押是以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
3、管理標的物的義務人不同。房產抵押物的管理義務人是抵押人,抵押權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而質押權人有保管標的物的義務,出質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
4、設置權力數量不同。房產抵押在同一標的物同一時期可設置數個抵押權(重復抵押的除外);而質押的同一標的物不能在同一時期設置數個質押權,只能設置一個質押權。
三、銀行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向銀行提交如下資料:
(1)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4)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或近3個月的房租、水費、電費、煤氣費等收據);
(5)職業和收入證明(工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銀行代發工資存折等);
(6)有效聯系方式及聯系電話;
(7)貸款擔保證明資料;
貸款擔保可采用權利質押擔保、抵押擔保或第三方保證。
采用質押擔保方式的,質押物范圍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銀行簽發的儲蓄存單(折)、憑證式國債、記名式金融債券,銀行間簽有質押止付擔保協議的本地商業銀行簽發的儲蓄存單(折)等;
采用房產抵押擔保的,抵押的房產應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名下的自由產權且未做其他質押的住房,并辦理全額財產保險。
采用第三方保證方式的,應提供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保證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關資信證明材料等。
(8)在工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憑證;
(9)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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