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沒有登記有效嗎?股權質押登記的效力

導讀:
根據上述規定,股權出質登記是質權的生效要件。出質人以股權出質,與質權人訂立書面質權合同后,質權并不當然設立。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簡言之,股權出質登記的直接效力是質權設立。那么股權質押沒有登記有效嗎?股權質押登記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上述規定,股權出質登記是質權的生效要件。出質人以股權出質,與質權人訂立書面質權合同后,質權并不當然設立。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簡言之,股權出質登記的直接效力是質權設立。關于股權質押沒有登記有效嗎?股權質押登記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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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質押沒有登記有效嗎
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股權出質登記的性質和效力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屬于政府職能中的公共服務范疇。《物權法》規定,以股權出質的,質權自登記時設立。根據上述規定,股權出質登記是質權的生效要件。出質人以股權出質,與質權人訂立書面質權合同后,質權并不當然設立。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簡言之,股權出質登記的直接效力是質權設立。這與動產質權設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動產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三、哪些股權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股權是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出質標的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并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以外的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依據《公司法》設立的公司的股權屬于出質的范圍。《辦法》規定辦理出質登記的股權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非公司制企業的投資人出資形成的權益不屬于股權出質的范圍,主要原因是現行法律未將非公司制企業中投資人的權益規定為“股權”。例如,《合伙企業法》將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投資權益稱為“財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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