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如何向法院要求確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

導讀:
我國《合同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該條規定明確了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提起代位權訴訟。(二)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的條件債權人其速次債務的條件即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所謂債權合法,就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必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為債權人的代位權的客體。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須為非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那么債權人如何向法院要求確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合同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該條規定明確了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提起代位權訴訟。(二)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的條件債權人其速次債務的條件即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所謂債權合法,就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必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為債權人的代位權的客體。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須為非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關于債權人如何向法院要求確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們都有困難的時候,急需用錢但是又無法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時,很多人都會選擇向自己的親朋好友進行借款,同時寫下借條或者欠條來作為保證,但是這些債務長時間不還就會形成糾紛,那么債權人如何向法院要求確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
(一)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嗎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取代債務人的地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我國《合同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該條規定明確了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提起代位權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1條對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作了具體規定。
(二)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的條件
債權人其速次債務的條件即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需符合以下構成要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所謂債權合法,就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必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沒有債權債務關系不成立,或者被宣告無效、被撤銷、已解除等情形。所謂債權確定,是指該債權是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裁判后確認的債權。或者債務人對該債權沒有異議。
(2)債務人須遲延履行到期債務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的行為已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所謂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行為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其判斷標準一般應以債務人有無償還資力為準,即只有在債務人自身無能力清償債務且怠于行使到期債權。
(4)使其作為債的擔保的財產減少,債權人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其債權將變成事實上的不能實現的損害時,才能行使代位權。
代位權的客體必須適當。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為債權人的代位權的客體。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須為非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