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無力還債,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債嗎?

導讀:
(一)因債務人轉移財產而無力還債債務人常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逃避債務,如果因此導致債務人無力還債的,債權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請求撤銷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該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提供保證人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造成債權人的損失無可救濟,從而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障。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的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那么債務人無力還債,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債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因債務人轉移財產而無力還債債務人常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逃避債務,如果因此導致債務人無力還債的,債權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請求撤銷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該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提供保證人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造成債權人的損失無可救濟,從而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障。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的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關于債務人無力還債,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債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債務關系中很多時候債權人都會要求債務人找一個擔保人進行債務擔保,擔保大多數出現在債權債務中,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還款保證的一種方式。擔保的方式也有很多,其中還有擔保人進行保證。那么債務人無力還債,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債嗎?
一、債權人能請求保證人還債嗎?
二、債務人無力還債怎么辦?
(一)因債務人轉移財產而無力還債
債務人常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逃避債務,如果因此導致債務人無力還債的,債權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請求撤銷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贈與人為了逃避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與無效。
《合同法》則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債權人的撤銷權。該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債務人提供了抵押物的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的擔保物。可以是有形的如房產,也可以是無形的如地上權、政府公債等。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無力還債,但是借款的時候提供了抵押物的,可以變賣抵押物抵還債務。但是超出債務金額的部分要還給債務人。
(三)債務人已提供保證人
保證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為主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方當事人。
債務人提供保證人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造成債權人的損失無可救濟,從而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障。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的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證合同是主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是由債權人和保證人來訂立的,而不是債務人和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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